軟件行業算是互聯網年代迅速興起的一個行業之一,在軟件企業的財富大幅增長的同時,還有一些軟件企業能夠享用稅收優惠。蚌埠會計代賬小編就來說一說:哪些軟件企業能夠享用稅收優惠。
享用稅收優惠軟件企業范圍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展開變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工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告訴》(財稅〔2016〕49號)的準則,
財稅〔2012〕27號文件所稱軟件企業是指以軟件產品開發出售(經營)為主經營務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在我國境內(不包含港、澳、臺區域)依法注冊的居民企業;
2.匯算清繳年度具有勞動合同關系且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員工人數占企業月平均員工總人數的份額不低于40%,其中研討開發人員占企業月平均員工總數的份額不低于20%;
3.具有核心關鍵技術,并以此為基礎展開經營活動,且匯算清繳年度研討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出售(經營)收入總額的份額不低于6%;其中,企業在我國境內發作的研討開發費用金額占研討開發費用總額的份額不低于60%;
4.匯算清繳年度軟件產品開發出售(經營)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份額不低于5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出售(經營)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份額不低于40%),其中:軟件產品自主開發出售(經營)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份額不低于40%(嵌入式軟件產品和信息系統集成產品開發出售(經營)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的份額不低于30%);
5.主經營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6.具有與軟件開發相適應軟硬件設備等開發環境(如合法的開發工具等);
7.匯算清繳年度未發作嚴峻安全、嚴峻質量事故或嚴峻環境違法行為。
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折半優惠政策
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工業和集成電路工業展開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告訴》(財稅〔2012〕27號)準則:我國境內新辦的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核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折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用至期滿為止。
符合條件軟件企業的員工培訓費用,應單獨進行核算并按實踐發作額在核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外購的軟件,凡符合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承認條件的,能夠按照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核算,其折舊或攤銷年限能夠適當縮短,最短可為2年(含)。
優惠政策相關準則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履行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布告》(國家稅務總局布告2013年第43號)的準則:
1.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適用于實施查賬征收方法的軟件企業。
2.軟件企業的收入總額,是指《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準則的收入總額。
3.軟件企業的獲利年度,是指軟件企業開始出產經營后,第一個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的納稅年度,包含對企業所得稅實施核定征收方法的納稅年度。
軟件企業享用定時減免稅優惠的期限應當接連核算,不得因中間發作虧損或其他原因此間斷。
那除了“兩免三折半”的優惠政策,在繳納增值稅時有沒有相應的優惠呢?
增值稅
蚌埠會計代賬,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告訴》(財稅〔2011〕100號)準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售其自行開發作產的軟件產品,按17%稅率(依據財稅〔2018〕32號文準則,2018年5月1日起調整為16%)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踐稅負超越3%的部分實施即征即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