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注冊的小編介紹,當專利申請后,如果被侵權了要怎么去判定,這一直各國司法實踐中的一個難點問題。正如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茨的那句話“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世界上也不存在絲毫不差的兩起案件,但這些并不妨礙對案件事實進行歸納,找出相同類型的社會關系和法律事實從而適用相同的審判原則,終獲得相對的司法公正。
一、全面覆蓋原則
全面覆蓋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個基本原則,也是首要原則。
所謂全面覆蓋原則(又稱全部技術特征覆蓋原則或字面侵權原則),是指被控侵權的產品或者方法(以下合稱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征與專利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一一對應并且相同,或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征在包含專利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征的基礎上,還增加了一些其他技術特征,則可認定存在侵權性質的行為。
法律依據:
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2001年通過,2013年和2015年分別進行了修正)第十七條款和《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七條。
缺點:
過分拘泥于權利要求的字面意思和范圍常常不能為專利權人提供有效和充分的法律保護。
專利申請后被侵權判定原則
二、等同原則
起源于美國,如今已經被美國、歐洲、日本、韓國等世界主要國家/地區普遍認同的等同原則是專利侵權判定中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法院在判定專利侵權時適用多的一個原則,有人說它是對全面覆蓋原則的一種修正。
所謂等同原則,是指被控侵權物的技術特征雖與專利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有所不同,但若該不同是非實質性的,前者只不過是以與后者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造性勞動就能夠聯想到的特征,即等同特征,則仍可認定存在侵權性質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08修正)》第五十九條;《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缺點:
適用標準難以統一導致的權利濫用。
等同原則在專利侵權判定適用的過程中,首先要面對的問題是對比對象的確定,這個問題經歷了從整體比對到逐個技術特征比對的過程。學界關于對比對象理論的兩種主要觀點分別為整體等同理論和全部技術特征理論。
1.整體等同理論
整體等同理論是指在進行等同侵權判定時,看被控侵權物從整體上與專利技術方案整體是否等同。
2.全部技術特征理論
全部技術特征也被稱為逐一技術特征(element by element),側重于對權利要求中每項技術要素進行比較分析。該理論認為獨立權利要求中的全部技術特征都是不可忽略的,如果被控侵權物的某些要素與權利記載的相應技術特征有所不同,但它們的功能、手段和效果基本相同,則可被判定為等同侵權。
全部技術特征理論比整體等同理論更加嚴格,避免了由于對權利要求的擴大解釋而導致不確定性,從而提升了等同侵權判定的可操作性。美國和EPC都采用技術特征等同理論。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有一例,“顱內血腫粉碎穿刺針”專利侵權糾紛案的審法院采用的整體等同原則,而二審法院對審法院的做法進行了糾正,采用了全部技術特征理論。
三、禁止反悔原則
禁止反悔原則(estoppel)起源于英國的衡平法,后逐漸被普通法所吸收,成為訴訟等對抗性法律程序中當事人應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
廣義解釋禁止反悔原則是指技術方案自公開之日起,無論在權利成立過程中還是權利成立后的權利維持、侵權訴訟,都不允許對其內容作前后矛盾的差別解釋。狹義解釋禁止反悔原則是指在專利審批、撤銷或無效程序中,專利權人為確定其專利具備新穎性和創造性,通過書面聲明或者修改專利文件的方式,對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作了限制承諾或者部分地放棄了保護,并因此獲得了專利權,而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法院適用等同原則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應當禁止專利權人將已被限制、排除或者已經放棄的內容重新納入專利權保護范圍。
蚌埠工商注冊的小編提到,禁止反悔原則被認為是對等同原則的一種重要的限制,當等同原則與禁止反悔原則在適用上發生沖突時,即原告主張適用等同原則判定被告侵犯其專利權,而被告主張適用禁止反悔原則判定自己不構成侵犯專利權的情況下,應當優先適用禁止反悔原則。